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农业农村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主要职责: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后的主要职责; 2、领导概况:经组织任命的现任领导情况; 3、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4、政策法规:各种惠农政策及会议决定、决议及其修订、修改和废止情况; 5、办事及服务: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和服务标准等; 6、其他工作。 (二)公开形式 1、商洛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频道(网址:/nync/); 2、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 3、商洛市农业农村局资讯发布会; 4、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商洛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频道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与其自身相关的涉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二)提交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通过邮箱、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slnyxx@126.com)。 3、口头申请 一般情况下不受理口头申请,特别是电话申请。特殊情况下确需口头申请的,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签字予以确认。 4、通过网络形式 通过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提交公开申请。 (三)受理 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商洛市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中路2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 联系电话:0914-2312746,2866012(传真) 电子邮箱:slnyxx@126.com (四)答复 受理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附件【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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